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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了育嬰假後

能申請錢的怎麼能放過~~~

所以可申請的 有

1.生產期間除了公司須給產假56天 必須是有給付薪水的,

   還可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依投保金額 , 一次給付2個月)

2. 如果有請育嬰假

    勞保局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可領投保金額的6成 ; 連續領6個月

3.桃園市民,生產後報戶口時可直接辦理 "生育補助" 3萬元 (一次領)

   還有"育兒津貼" 3000元 (每月發放,直至滿3足歲當月為止)

每個縣市的補助都不相同~~~可以上政府網站查詢喔!

 4.若有領勞保局的育嬰留停津貼

    要等領完6個月後再來申請喔!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 申請後政府會審核資格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

  作業期大約2個月吧~~~每月領2500,可領到小孩滿2歲

 

雖說是在放育嬰假中

但是必須花的錢還是不少~~~

1.育嬰留職停薪記得要填    勞保局"育嬰留停"的單子 , 上面有是否要續保勞保的選項

(如果要續保,每個月還是要繳個幾百塊)

2.健保局的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

  不過健保局相當人性化~~~這個費用你可以延遲3年再繳喔!

   <<就是說你105/5月的帳單,繳費期限是108/5月>>

以上兩點建議在公司期間就先把申請書填好

因為要請公司蓋章.....不然就得再跑一趟公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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